那天去取礼服,韩叔伯倒成了最有力的说客。
他们坐在围炉煮茶的一边,窗外北风呼啸,室内温暖如春。
韩叔伯说,“丫头呀...你这个人呢,什么都好,就是有一点,想太多啦!”他咧着嘴笑着,摸一把胡子开始掏心窝子,“人这一辈子呀,是活不明白的,就像你韩叔伯我,半截入黄土的人了,还是没想明白我这辈子到底在拼什么劲儿,可是后来我又想明白了…丫头你才我想明白什么了?”韩叔伯有些卖关子。
林榆摇摇头,有些好奇。
韩叔伯嘿嘿一笑,眼尾的褶皱更深了些,“我呀…想明白了…”他神情似是有些恍惚,恍惚间又无比清醒,“人这一辈子要做的选择太多,而每一次选择都会因为各种瞎扯淡的原因后悔,既然选不选都会后悔,那你又在怕什么呢?年纪轻轻的,可不兴前怕狼后怕虎的,”他抬手拍了拍林榆的脑袋,“就算最后真的不尽人意,那又怎样呢?生离总好过死别。”他站起身来,腿脚有些颤颤巍巍的,“死老头子内急…丫头别见怪啊!”
她回以一个微笑,瞧着那副有今天没明天的身子,没来由的心酸,‘生离总好过死别’,或许韩叔伯又想起了他的妻,他的子,对他而言,死别才是最难以释怀的心痛。
亲手将礼服交给林榆,韩叔伯摆摆手,“多出去见见世面,好的坏的,一把抓就完了。”
林榆想了很久,韩叔伯说得对,她最大的缺点就是,想得太多,做的太少,畏首畏尾,难成大事。
婚礼那天,小心翼翼地将礼服穿在身上,用深呼吸缓解紧张,她抬着矫健的步伐,从衣帽间出来。
邵牧原在沙发上看书,正巧读到一句诗,“若逢新雪初霁,满月当空,下面平铺着皓影 上面流转着亮银,而你带笑地向我走来,月色和雪色之间,你是第三种绝色。”
听到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。
他抬头,见到了第三种绝色。
突然想起当时韩叔伯笑得嘴巴咧到后耳根,他说,“你小子真是好福气!”
当时没理清,现在彻底清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