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王朝建立后,根据《大明律》规定:
拐卖儿童并致残进行乞讨的,不论主犯还是从犯,凌迟处死。
清朝时期,法律规定,人贩子贩卖人口,主犯一律斩立决,从犯一律绞立决。
《大清律例》规定,如果有窝藏人贩子的行为,要斩立决,就地处决。地方政府官员发现拐卖人口犯罪视而不见的,要交给朝廷处置。
清朝时期,因为这个朝代距离我们最近,所以清朝留下来的史籍有很多。
清朝的史籍中记载了一件对人贩子处决的事迹。当时罪犯已经70多岁了,但是当时的皇帝嘉庆帝依旧不放过他,下令凌迟处死。
现如今来看,70多岁的年龄已经基本不会被处罚了。可是因为此人是人贩子,所以还是被处决了。
这个人贩子名叫张良璧,安徽人,50多岁的时候沉迷于一种巫术,认为吸食女婴的骨髓能够延年益寿。
他在不到20年的时间中,残害了16名女婴。
忍无可忍的老百姓一直告状告到了御史台,嘉庆才知道竟然还有这么恶劣的案件。
面对这么严重的案件,嘉庆帝非常震怒。他命安徽巡抚钱楷严查此案,并亲自督办。
嘉庆帝得知案件审理结果后,严厉要求对张良璧处以极刑,凌迟处死,以平众怒。
行刑的时候,千人围观,万人空巷。
最终张良璧被千刀万剐,受刑哀嚎许久,百姓们看的是大快人心,个个拍手称赞。
此事后来一传十,十传百弄得人尽皆知。
看到后果这么严重,一段时间内人贩子消停多了。
惟愿天下无拐,孩子们都能平安长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