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8章

焚山河 孙宇 854 字 8个月前

如果不采用宇文邕式的秘书制度,你就得,任命有实权的宰相,这样的宰相,必须要能力很强。

那么,你要怎么驾驭,这种能力很强的宰相?

你可以像以前一样,同时设立两个,甚至更多的宰相,比如北魏时,左丞相旁边,有个右丞相,比如北周时,大冢宰之下、有个小冢宰。

不过,大多数时候,右丞相、小冢宰,只是左丞相、大冢宰的附庸,非但制衡不了他们,反而给他们,提供了一个帮手。

所以,你首先觉得,如果要设立多个宰相的话,这些宰相之间的级别,要平等,才有相互制衡的可能。

当然,级别上的平等,只是提供了一种相互制衡的可能,要把这种可能,变成现实,你还需要对多个宰相各自的工作,进行某种分工。让他们只有相互制衡,才能完成工作的整个流程。

分工,就是分权,而且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分权。

那么,一项工作的整个流程,该如何进行合理的分工?

嘿嘿!

这个问题,问到你这里,那可真是,一把正确的钥匙,插进了正确的锁里。

多少年来,你自己就在官场上,无数次地为了某件事,该找谁负责的问题,经年累月地与同僚们相互扯皮。

你早就想过,就这样搞下去,不是长久之计。

工作必须要有分工,而且要有合理的分工标准。

传统的分工标准,是按照工作对象的不同,做出的一个静态的划分。比如,秦汉三公制度,丞相管行政,太尉管军事,御史大夫管监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