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六十七章 常平新法,天宝变革

大唐天将军 落叶凋谢 2993 字 1个月前

因为很多官吏抵触,甚至不认同李瑄的诗。

这是李瑄诗中,写得最糟糕的两首,没有一点艺术价值。

但强大的人,哪怕随意轻语,都会被人当成真知灼见;弱小的人奋力呐喊,会显得那么无声。

那些信奉李瑄的人,觉得李瑄的常平新法必须实施。

让百姓摆脱豪强大族!

所有人都知道,常平新法是利国利民的政令。但触犯了大族和豪强的利益。

豪强大族无法继续土地兼并。

原本耕种有豪强土地的百姓,可能会放弃耕种,让豪强大族继续损失。

“啪啪啪……”

在众人一片惊声中,作为诗人的礼部尚书席豫,用板笏拍了手中。

他有赞叹李瑄的诗文风格多变。

他看出李瑄的良苦用心。

为国为民,没有私心。

席豫在朝堂上有名气,连李林甫都不敢残害。

他为官一向清廉耿直,没有什么奢欲,做事不为权势所动摇。

并且性情谨慎小心,给子女、属官写信,从不写草字。

有人说:“这是小事,何必如此留意?”

席豫回答说:“小事不谨慎,何况做大事呢?”

在这关键时刻,席豫能为李瑄发声,说明席豫被李瑄高尚的品格吸引。

有席豫的迎和,朝堂上许多诗人都鼓掌,表示支持李瑄的常平新法。

但左右相未点头,新法在实施的时候,依然困难。

所有文武大臣都看向左右相。

连李隆基都在等待李林甫点头同意。

虽李林甫能揣摩圣心,但李林甫明白他要招揽一些反对李瑄新法的大臣。

现在正是时机,如果他退缩,他可能会永远失去机会。

于是,李林甫出列拱手道:“陛下,臣万不敢苟同李相之言。此常平新法看似美善,然行于实际,则弊端丛生。各地方官吏为求政绩,强行抑配,不论民之需否,皆令借贷,致使民有不愿贷而被迫贷者,民怨渐起。且那一分之息,虽云不高,然诸多杂项费用加之,实乃沉重之负,百姓苦不堪言。”

和达奚珣不同,李林甫没有从浅显的问题出发。

达奚珣太明显了,谁都知道达奚珣为大族说话。

事实上,不仅达奚珣的女儿嫁给大族,而达奚珣的儿子,也娶洛阳大族的女儿。

李林甫借以更深的危害,让李隆基知道法令的颁布与实施,之间有巨大差异。

然李林甫不知道的是,李瑄在提出常平新法的时候,已经告诉李隆基常平新法会出现什么样的危害。

李林甫话中的大概意思,李隆基早就知道。

所以李林甫说出这番话后,李隆基对李林甫颇为失望。

李隆基没有回答李林甫的话,就代表对李林甫的态度。

李瑄当然要借此时机,替李隆基发声:“右相之言极为荒谬!若不行常平新法,那每逢灾荒饥岁,百姓求助无门,唯有卖田卖地卖儿卖女于豪强大户,如此则土地兼并愈烈,贫者愈贫,富者愈富,国家如何得安?常平新法行之虽有小碍,然只需严申法令,一旦地方官吏阻挠,哪怕太守、长史、采访使,审查完成,直接处死,绝不姑息!”

“太守是一郡大吏,如果以小罪而被杀死,天下会服气吗?李相难道不觉得太残酷了吗?”

李林甫质问李瑄。

“敢问右相,如果按照理想状态下,常平新法能否利国利民?”

李瑄反过来询问李林甫。

这个老贼排除异己,杀诸道太守的时候可是眼睛都不眨一下,全是莫须有的罪名,现在却冠冕堂皇起来。

“可以。”

关于这一点,李林甫无从反驳。

因为常平新法的出发点,让李林甫无法强行否认,只能从其他方面否决。

“如此,右相怎么会认为这是小罪呢?破坏这样的国之大策,就应该处以极刑,以警示天下官吏。更何况,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!”

李瑄严肃地说道,声音就如这寒冬一样冰冷。

“话虽如此。官吏欺上瞒下,朝堂无法绝对杜绝。监察御史也不可能走遍郡县。”

李林甫坚持自己的观点。

“启奏陛下,臣觉得应该在诸郡县建立常平新军。”

“常平新军的主要职责,是调查借粮不归还的百姓,以免地方官吏行过激之事。同时,常平新军可监视地方官吏,举报那些欺瞒陛下,与豪强勾结的官吏。”

李瑄趁机将组建常平新军的事情说出。

“常平新法,本就有亏损的风险。组建一支常平新军,不知要花费多少钱粮,意义何在呢?”

李林甫抓住这一点,对李瑄的常平新军质疑。

“陛下,臣认为当裁去一批郡兵、县卒,让他们回归农田。臣发现缉拿盗贼,郡兵县卒就算缺少一半也足够!更何况关键时刻,常平新军还可以帮助郡县。”

李瑄当然有自己的方法。

少一些郡兵县卒,招募常平新军。

李瑄在临海的时候,就知道郡兵几乎沦为废物。

这种郡兵的设立,没有一点意义。出现叛乱的时候,难道还指望这些郡兵吗?

“常平新军的设立,非常不错。由李相筹备常平新军,届时将道、郡、县设立常平新军的数量告知朕即可。”

李隆基接着李瑄的话发声,无一不显露对李瑄的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