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为花红?”
“你颈上的人头,太值钱了。一万两黄金,没有谁能不动心的。”冷锋没有直接回答他,但无意中也回答了他的问题。
一万两黄金,任谁也抵不过这巨额财富的诱惑。
“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。”
“人总会变的。”冷锋叹了口气说。
段傲青心底一阵剧痛,他知道冷锋做杀手是为了钱,但他不是为了贪财而去做杀手。
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的东西。
那时段傲青已渐露头角,狂刀的绰号开始响誉江湖。
他认识冷锋时,他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,那青涩的刀法,让人不忍直视。
不过,冷锋有一颗不怕死的心。
因为不怕死,所以才无惧。这是段傲青与冷锋身上共有的一种特质,也许是他们身上流着的这种血液,俩人便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情。
他们一样的狂傲,一样的无畏,一样的勇往直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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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也会喝一样的烈酒,入喉似火烧的烈酒。
“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喝酒。这瓶酒是我从端王府里拿出来的酒,百年难得的佳酿。”冷锋弯下腰,从脚下的铜炉上拿起一瓶酒,猛地喝了一口,把手上的酒瓶扔了过去。
段傲青知道他说的“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喝酒”,意味着什么。
今天,倒在这雪地上的,只有一个人。
活着离开的,也只有一个人。
“好!”段傲青伸手一抄,接过酒瓶。
酒瓶是暖的,酒也是暖的。
段傲青仰天倒了一大口,又把酒瓶抛给冷锋。
一口入喉,马上有一股暖流游遍周身,浑身暖和起来。
尽管酒是美酒,可能是他这一生喝过最好的酒,但他的心是苦涩的,所以,他喝下去的酒也是苦涩的。
“段大哥,与你喝酒是人生的一大快事!”冷锋又喝了一口,把酒瓶扔给段傲青。
“可惜,以后没有机会再一起喝酒了。”段傲青举着酒瓶,神色落寞地说。
他知道人生得一知己,难得;得一能一起喝酒的知己,更难得。想到,喝过这酒后,两人便是生死相拼,心中百感顿生,不禁伤悲难抑。
“我记得十年前,我们第一次喝酒,喝的酒也是偷来的。想不到,今天最后一次喝的酒,也是偷来的。”
“那次,真的很无奈,你我皆身无分纹。也只有你才想到去偷酒喝。”
“为富不仁者的酒,不偷,白不偷。不过,可惜了那一窖好酒,都让我砸了。要不,嘴馋时,再去偷两瓶来解解馋,也是人生一大快事。”冷锋回想起往事,有些懊恼。
那天,也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。
江湖上出现了一个采花大盗,专门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潜入大户人家的院子,掳掠和奸淫貌美的小姐。
他每次作案时,都会提前预警。然后,在事主的百般保护下,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看中的猎物掳掠而去。
由于他每次作案都会在现场留下一张画有蝴蝶的便笺,故江湖上人称他为花蝴蝶。
在两年的时间内,他疯狂作案近百起。但由于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,也没有人知道他的作案手法。故,他屡次犯案,屡次能全身而退。
官府曾几次设下陷阱诱捕他,都让他提前识破,在天罗地网中逃出生天,随之又逃之夭夭。
他这种猖狂的行为弄得大户人家们人心惶惶,而负责缉拿的捕快们也苦不堪言。
“还记得那天,也是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。我和你一起约定捉捕采花贼花蝴蝶。”段傲青望着眼纷飞的大雪,往事一下子又浮现眼前。
“那确是一个很难对付的对手。”冷锋点点头道。
“的确是很难缠,十八省的捕快足足捉捕了他二年,也没有办法将他缉拿归案。”
“当时,武林人士对他的疯狂之举也义愤填膺,发誓把他逮捕归案。那次,他把作案的目标定为江南首富刘仕骥的掌上明珠身上。刘首富收到预警后,广发英雄帖,邀请天下成名的英雄前来保护他的女儿。”
“刘仕骥的确是有面子,当时武林响当当的武林前辈都让他请了一遍。结果,花蝴蝶不知使了什么手段,竟然在众多武林前辈的面前,还是把刘小姐暗中掳掠走了,惨遭花蝴蝶的凌辱。最后,刘小姐了为保住自己的清白名节,最终选择了自尽。这件事,也成了当年武林上一件奇耻大辱的事件。”
“当时,刘仕骥见爱女惨遭凌辱而死,悲恸欲绝。即向江湖悬赏千金,捉拿花蝴蝶。”
“重赏之下必有勇夫。花蝴蝶在一次作案后,遭到武林豪杰的围攻,身受重伤。他侥幸逃脱之后,便在江湖上销声匿迹,沉寂了一段时间。过了十年后,当世人以为花蝴蝶当年身受重伤不治而亡时,江湖上又传出了他重出江湖的传闻,且接二连三地在江南犯案。”
“当年,我与你在铁鹰堡附近碰上了花蝴蝶,一路上与他交手,经过一天一夜的追逐,交手,我俩好不容易才联手将他重伤。不料,到头来让满口仁义道德的大侠抢了功劳。就这样,到了嘴的肉又丢掉了。”
“谁让我们当年只是武林上的无名之辈,在那些名门正派眼里一文不值呢?”
“本来那悬赏金,我是志在必得。结果……真是太气人了。”冷锋懊丧道。
“最无奈的是,当时你我想喝酒,解闷。这时,才发现你我竟然身无分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