羌族之人闻段熲之名无不惊怕,“给与了屠夫称号”
朝廷封其为都乡侯,食邑五百户。
段颎此人的军职都是一刀一枪拼杀出来了,那时候的他不依附宦官也不行,那个时代西凉人就是不被看好。
就算有功劳也不行,那时的 宦官,士族,外戚,三股势力相互较量,清流一派基本都是墙头草,你只要当官不加入派系怎么能混的好?
有功被冒领,还成替罪羊。
熹平二年(公元173年)夏,六月,青州北海郡又地震,又是死亡几百,几万百姓房屋倒塌,良田又是干裂或是暴雨。
百姓流离失所,真是灾年灾难频发,几万人有是被沈万三买走了,县令,太守又是发家致富。
自古以来,凡是有大灾,必有大贪,受罪受难的往往都是老百姓,吃的满嘴流油都是官员,朝廷赈灾,可以截留一部分。
个别时候还能截留一半,甚至可以把流民卖了,变成奴籍,然后朝廷的赈灾钱粮全部吞下。
还有就是免税1-3年,这个税可是包括什么人头税,劳务税,兵役,乱七八糟的七八种....
这些都是钱啊,而且几年还不用算政绩,当官的当然欣喜万分了。
熹平二年(公元173年)秋,七月,司空杨赐免;“以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,这就是地震后的朝廷操作,地震寓意着是上天的惩罚,然后就是司空顶罪,然后就是重新选一个司空。”
皇帝除了心疼自己的子民,大概还在心疼自己,顺便心疼一下自己的大臣们。无他,只要有这样的天灾,按惯例就得寻找“人祸”了。
天地不调,便是人间阴阳失衡导致的,而“调理阴阳”这样的事,在汉代不只是皇帝的事,还应当属于百官。
所以,一出现有什么天灾,朝堂上三公就得先负荆请罪。
熹平二年(173年)冬,十二月,太尉段颎贬官,贬为司隶校尉,高兴没有几个月的段颎又变成了司隶校尉了。
真是人在家中坐,黑锅天上来啊,只因宦官王甫朝堂斗拜,士族与外戚合伙打压宦官其一脉的实力。
熹平三年(174年)春,二月,吴郡司马孙坚募兵千余人,助朱儁破城杀许生,孙坚字文台,吴郡富春人。
熹平三年(174年)春,三月,鲜卑攻扰北地郡,被击败,又扰并州境,皇甫节战死,灵帝调皇甫嵩当雁门太守。
熹平三年(174年)冬,十月,鲜卑掠边抢劫至北地郡,北地太守夏育率屠各等族追击,大破鲜卑。
三天后又传来捷报,皇甫嵩大破鲜卑,斩首三千,俘虏两千,灵帝欣喜万分,大力嘉奖一番,
公元174年,曹操被人举荐做洛阳北部尉,他一上任就下令赶造“五色棒”悬挂于衙门左右,不论豪强权贵,一旦触犯刑律一律棒杀。
当时深受汉灵帝宠爱的宦官小黄门蹇硕的叔父就死于曹操“五色棒”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