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让点头道:“你与我不谋而合,身体恢复得不错,赶明儿咱们一起去,反正宫丽尚在咱们手中,还有转圜余地。”
一秀看一眼埋头扒饭的小徒弟,道:“明天况慈跟你们一起去,再喊上宋来,他回来后要他先跟药铺请个假,跟着两位名捕学办案,对脑子有好处。”
况慈啊一声,有点懵,一地举手道:“我也去!”
住持拿勺子要来盖他脑门,被一地眼疾手快地躲了过去,“你去啥去,看看你那师兄都啥样了,你走了谁照顾他?”
一地掰着馒头一口一口喂一云,唉声叹气道:“我也可以带他一起去啊。”他转头看一秀,问询道,“师兄,他这个情况什么时候才能好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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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秀柔声道:“那就明天吧,赶个早咱们再战一场,把一云的体魄再锤炼一番即可,而你也要做好准备,如果无法承受我的佛息,明天你就会变成一云这个样子。”
一地瞪大眼,手颤抖起来,况慈把这一切尽收眼底,头埋得更低了。
扒完饭,况慈拿着汤去后院照顾狄鹰,先把汤放在门口,推开门,燃上烛火,这才把汤端进来,关上门。看到狄鹰那惨兮兮的模样,小小心脏忍不住一阵后怕,他是没见过罗睺大杀四方的模样,但是把一个人的头都给砍下来了,想想就吓人。
一口一口喂狄鹰喝汤,盯着这张年轻惨白的脸,况慈的疑惑始终未得到解答,他很想问问一秀为什么上个月在大漠见到狄鹰时,他是个光头又猥琐的中年人,此刻躺在床上的这位又如此年轻,如此……惨。
一秀与袁先生都受伤不轻,大家好像都有各自要忙的事情,哪怕袁先生每天就坐在房门口守着狄鹰,在况慈眼中他都好像很忙,眉头皱得很深,一定有很重的心事啊。况慈放下碗,取出袁先生送的黑布,当着狄鹰的面开始絮叨:“这块布是你师父送我的,狄大哥,我每天晚上都蒙着眼睛睡觉,睡得老快了,但是醒过来我就想啊,不拿眼看,拿心看,这要怎么看?”
他放下布,端起碗,继续喂狄鹰喝汤,“你一定不知道,咱们早就见过面了,你人还怪好咧,那会儿的我和一秀被困在一个雷电笼子里,老吓人了,你拿着刀把我俩救了出来,我就知道你一定是个好人。后来一秀说原来你就是袁先生的徒弟,那我就说哦~原来如此,你们师徒两个真是一模一样的,我不是说长得一样啊,是你俩给我的感觉是一样的,跟你们待在一起,让我不用去想怎么吃饱饭,怎么活下去,就像跟一秀在一起的感觉一样。”
还剩个汤底了,况慈就放下碗,低着头去看狄鹰的脖子,脖子上套着大围脖,况慈小心翼翼地掀开来,一看,顿时吓得不轻!
他是见过狄鹰伤口的,此次再看,狄鹰的脖子被住持拿针线密密麻麻缝了一圈后,已略微结痂,渗出来的血迹干涸了,黏在伤口上,瞧着更吓人。
况慈赶忙盖上围脖,这一看,后劲属实太大,缓了半天没缓过来,伸手拿碗,一下子碰倒了,少侠多少还是有武艺傍身的,迅速抄起碗来,没让它掉地上摔个稀碎。
不过所剩不多的汤撒了出来,全倒在黑布上了,况慈赶紧拿起来,甩了甩,凑近鼻子一闻。
得,今晚不能用了。
——
早在天将黑的时分,西凉城内,那家不算起眼的客栈内,今天稍微多了些客人。
有伙从塞外进关的客人定下了一桌酒席,又有四名客人前来拜访,为首的是位面白蓄须的男子,俊朗有气度,像个富家公子,一位虎背熊腰的汉子挎刀与他同行,另两位则守着门口,虽是看家护院的职责,瞧着却不像寻常护院,端是那挺拔身姿便远胜旁人,就是时常出来巡逻的边军也不及这份顾盼自雄。
菜上齐,老板道个吉祥话,便拉着小二躲去了后院,桌上的一看就是大人物,不去招惹是非。
桌上,可谓穷尽了小小客栈所能备齐的全部菜肴,大到边疆极有名气的大烤全羊,小到王朝仅有达官显贵才吃得上的玲珑八珍,一见这排场,袁让便知定然不会是阙晚空那个精打细算的人会点出来的菜品,望向荀炳,抱拳道:“荀捕头,有心了。”
荀炳开怀大笑,汉十五从未见他如此开心过,荀炳又赶紧收回大牙,郑重道:“先生以捕头称呼我,是对我最大的肯定,闲话休提,快快落座!”
几人不分座次,鱼贯坐下,荀炳一屁股挤飞就要挨着袁让坐的阙晚空,能够挨着偶像坐,才是人生最大幸事。
可怜阙大侠,屁颠颠去与老婆孩子坐一块,雪儿与庾泗坐得近,方便照顾她,钟繇则挨着雪儿坐,恩恩爱爱。
每人面前都已盛好了肉酱拌饭,据荀炳介绍,此乃帝国特色,虽说肉酱不过是玲珑八珍剩下来的,米饭也不过是寻常米饭,可是拌上帝国极为有名的碎剁香,那当真是天下绝味,天上没有了。
众人纷纷尝一尝,肉沫香味扑鼻而来,放进口中,咸甜适中的口感加上米饭的嚼劲,的确出彩,可若仅有如此,便只能当作一碗寻常的好吃的拌饭,与荀炳吹捧的地步是距离甚远的。
好在他所言的碎剁香是股微微冲劲中裹挟着麻麻酥酥的后调,奇异的香,瞬间令一碗米饭升华太多,这类似于麻辣味的味道得到了阙晚空的大力肯定,他自小喜爱蜀中的风味,麻麻辣辣的才是最开胃的菜肴。
名捕袁让也是走南闯北见过太多世面的,虽孑然一身,乍看不过是位寻常邻家翁,但是一双眼睛却老练毒辣,夹起一筷子豆腐,小小的一块,却浇满了酱汁辣椒,入口瞬间,滑滑溜溜,甜辣中带着爽脆,必是出身市井,却备受宫廷推崇的锅盔白玉了。